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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教体局重拳出击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作者:肖亚均 发布时间:2017-09-17 09:14:00
        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等行为将被重拳出击。

       
9月1日至30日,东坡区教体局在全区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主要举措有:

       
一、开展专项培训。一是区教体局指导学校组织在职教师集中进行师德师风培训。二是各学校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三是局人事股、监审股工作人员参加城区学校组织的师德师风培训。

       
二、公开举报投诉渠道。一是面向社会公开区教体局举报举报电话和举报地址。二是区教体局统一制发专项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公示栏和举报箱,分发到各义务阶段学校。三是各学校公开校长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展明察暗访。一是检查在职中小学教师是否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二是在学校放学后到校进行检查,检查教师在放学后是否进行有偿补课。三是对来电、来信举报,进行调查处理。四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进行暗访,检查教师是否进行有偿补课。对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四、开展专项督查。一是各学校组织开展中午巡查和放学清校工作。二是区教体局督导办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并结合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信访举报情况等对各学校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对工作不力的学校督促加强整改。特别是是否存在课上不讲,课下讲的行为。三是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五、严格责任追究。教师组织有偿补课一经查实,一是视情节轻重给予教师以下处理: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情节严重者将当事人调离教学岗位。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组织学生有偿补课的,由区教体局党委给予免除职务处理。二是给予学校的处理:对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被查实的学校,由区教体局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年度目标考核不得定为优秀,校长及其他责任人员的学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造成严重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有关人员相应处分。

       
为切实抓好指导和实施全区范围内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区教体局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也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相应的机构,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