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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重拳整治有偿补课 “四严”重申再下补课禁令

作者:段鑫 发布时间:2017-07-25 15:03:00
近日,眉山市教体局通报两起典型的教师违规补课查处情况,并就重拳整治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重申“四严”要求。

严明责任

要求区县教体局局长和各中小学校校长切实履行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扎实有效开展有偿补课治理活动。 

严肃纪律

强化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6条禁令”: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严肃查处

设立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区县、学校,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并公开通报。今年以来,全市已公开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16件,查处教师14人,清退补课费77520元。已诫勉谈话校长3人、年终考核降级降档校长1人,解除教师劳动合同1人,行政记过1人,通报批评12人。 

严用结果

把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纳入对区县、学校教育综合目标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选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其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